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是如何界定的?
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即可满足该条件,计算期间允许存在中断,只要累计时长达标即可。这一要求是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基础门槛之一,需结合其他条件同步核验。
问:社保缴纳年限的认定规则是什么?
答:持证期间需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试行前参加小城镇社保的,折算并补缴差额后可认定为职工社保年限。补缴的非正常缴费时段不计入连续缴纳年限。
问: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资格需满足哪些要求?
答:需取得本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被聘任在对应岗位。外省市取得的资格需通过本市考核复评或视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以公布为准。
问:远郊地区工作年限缩短政策如何适用?
答:在本市远郊教育、卫生等指定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具体适用地区和岗位由主管部门认定后公布,需核对岗位是否在名单范围内。
问:创业人才的纳税和就业标准有哪些?
答: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按个人直接投资或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平均每年纳税额需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连续三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标。标准数值以公布为准,需注意时间周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