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归属谁管?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把这事说透了。各级公安机关是主管单位,这点没得商量。具体到执行层面,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辖区就是派出所的管辖范围;乡和没设派出所的镇,则由乡镇政府辖区说了算。公安派出所和乡镇人民委员会是法定的户口登记机关,其他机构无权越俎代庖。
不同居住形态,申报路径也有差异。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或公共宿舍的人,不用自己跑,由单位指定专人协助办理。分散居住的,就得直接找户口登记机关。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里的非现役军人,同样由单位专人协助。农业、渔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成员,也由合作社专人协助办理,社外人员则直接对接登记机关。
这种“单位协助机关直办”的双轨制,覆盖了绝大多数居住场景。
信息变了怎么办?第十七条给了出口。户口登记内容需要变更或更正时,户主或本人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机关审查属实后,才会予以变更。必要时,他们还会索取相关证明。
这不是走形式。这是为了确保户口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任何改动,都得有据可查,经得起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