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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大专本科落户 人气:0 时间:2024-09-04 来源:网络
(上海大学毕业生就业导航手册(四))
原标题:上海大学毕业生就业导航手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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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区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号办理流程
政策依据: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上海市人事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上海市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制度》要求,用人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应该及时到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适用对象:
在上海市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上海市具有独立自主用人权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招聘录用应届毕业生,均可以直接办理需求信息登记。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如需在上海地区录用应届毕业生,须事先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出申请。经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办理需求信息登记。
用人单位办理信息登记资格判断: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若机构类型为“企业非法人”等,则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办理方式:
信息登记号必须每年重新办理,具体流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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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录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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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信息登记申请的步骤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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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登记网上审核
信息登记按照网上步骤提交后,中心的工作人员将会及时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在单位首页上显示该单位的信息登记号,如果审核被退回,则显示退回理由,请单位完善信息后再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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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去向改派流程
关于申请解除就业协议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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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原则上不予变更。对有特殊情况申请解除协议的,在有新的拟签约单位后,毕业生先到原签约单位联系申请解约,由原签约单位出具同意解约的证明并加盖公章;最后毕业生持解约证明和原协议书到学校招毕办就业事务窗口重新领取新的协议书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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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但未到学校办理协议书审核鉴证,毕业生以此为由要求再次领取就业协议书重新择业的,必须征得原用人单位书面同意,由单位出具同意违约的证明并加盖公章,然后持单位证明和原协议书到学校就业事务窗口重新领取新的协议书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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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违约证明的学生,如果没有到校办理过协议书鉴证审核,必须先把原协议书内容录入到学校就业网,由学校就业事务窗口工作人员把原就业方案审核鉴证之后才能办理更换新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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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不仅给学生个人带来一定的损失,对
于单位和学校也有相应的负面影响,所以,
原则上每位毕业生在校期间,只能违约一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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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由于事先未征得原签约单位同意而单方面违约的,由此而引起的各种责任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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