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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积分落户 人气:0 时间:2023-07-14 来源:网络
(最新 | 2022年天津第一期积分落户今日开办!最全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攻略(收藏))
最近总有不少朋友询问
2022年积分落户什么时候才开始办理
今天积分落户网站就正式开始办理啦
本次积分落户4月30日停止申请审核
想要办理的朋友抓紧时间啦
那办理积分入户的流程是什么?
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在这里都给大家讲明白了!
天津2022年第一期积分入户
2022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1月24日开办,4月30日停止申请审核。本期居住证积分依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通知》(津发改社会规〔2021〕13号)及《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1〕15号)执行。
新修订的政策体现出以下三个亮点:
放宽申请条件。
将原来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方可申请积分,修改为“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或者自2014年1月1日本市实施居住证管理制度以来累计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推进在本市长期居住、稳定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有序实现市民化。
提速窗口经办。
优化审核流程,加快审核进度,缩短审核时限,将审核打分时限压缩至20日内,将公布积分分值的时间提速了近1个月,增加了早日落户天津的群众的幸福感。
严格经办程序。
在申报过程中,经查实申报单位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处理,通过监管,进一步确保我市居住证积分落户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此外,积分落户不受理中介机构代办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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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户办理条件
(一)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三)被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本市投资办企业;
(四)用人单位和职工在本市依法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或者自2014年1月1日本市实施居住证管理制度以来累计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申请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未同时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保缴费,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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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户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申办流程为:单位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提交审核,以上所有步骤都须操作才能进入审核流程。
联办部门经办流程为:审核受理(补正)→确认分值→公布(复核)分值→公示入户名单→发放准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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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入口及操作流程
办理流程
1.进入注册入口,点击右上角注册
2.填写相应信息即可
联办部门经办流程为:审核受理(补正)→确认分值→公布(复核)分值→公示入户名单→发放准迁证。
注:2020年申请单位注册信息保留,已经注册的单位直接登录申报。未注册过的单位注册时应选择市政务服务中心或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唯一受理点完成当期申报,请企业群众合理安排申报时间以确保申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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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公示日期
2022年5月将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公布积分分值,公布(复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6月公示落户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届时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密切关注,逾期将无法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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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居住证积分指标和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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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在申报环节上,继续采用联办系统的“云申报”模式,通过线上提交资料,做到疫情期间申报工作“不掉线”。申请单位可以登陆“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天津居住证积分专栏,按照提示要求注册单位信息、填写申请人信息、测评分值、分值达到110分后按照《材料清单》内容上传材料。本期积分落户受理结束时间为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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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1日
《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正式发布
这些新问题你也要了解呀
关于居住证积分落户相关问题解答
一、依法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如何理解?
答:①依法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是指:第一期申请的,上年12月31日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第二期申请的,当年6月30日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
②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是指:第一期申请的,自2014年1月1日至申请上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缴费满3年;第二期申请的,自2014年1月1日至申请当年6月30日期间累计缴费满3年。
补缴社会保险费年限、异地转入的外省市缴费年限、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年限不予连续和累计计算。
二、申请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如何理解?
答:“申请时”指申请当期,申请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即申请人申请当期应处于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正常缴费状态。申请当期是指第一期:当年1至4月,第二期:当年7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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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积分申请由用人单位负责申报,用人单位是指哪些?
答:积分申请应当由申请人所在的用人单位负责申报。用人单位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
申请人为劳务派遣用工的,由派遣单位负责申报,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均应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
四、异地社保已转入本市,对申报积分落户有影响吗?
答:申请人申报居住证积分之前,已将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参保缴费年限转入本市,经核查情况属实的,不视为存在同时缴纳异地社保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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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开始2022年第一期积分落户就正式办理了
有办理需求的朋友您可别忘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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