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资讯网入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栏目:居转户落户 人气:0 时间:2022-12-14 来源:网络
(问律师丨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办上海户口?)
上海市委政法委、上海报业集团联合出品。聚焦法治热点,关注法治人群,传播法治精神。
音粉提问1
前几天,我和房东签了房屋租赁合同,长租5年的。我搬进去之后,听他邻居私下告诉我说,我租的这套房子外面被抵押过好几回,而且房子是他和他哥哥两个人共有的,他一方出租给我,对我来说没保障。想问,我是不是有权利去查这套房屋的登记信息,以及去哪里查?
解答: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有利害关系的不动产登记结果:(一)因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不动产构成利害关系的。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的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结果的,除提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利害关系证明材料:(一)因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不动产构成利害关系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
故,就您所述的情况而言,可以前往该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查询。
音粉提问2
我在一个网站订购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但是收到后发现这台笔记本电脑有质量问题。于是我找这家网站讨说法,可是网站说这要找出售电脑的商户办理退换货以及索赔,他们只是网站平台,不负责实际经营交易的。但是,这家商户却不理我,网站也不肯提供商户的信息,那我该如何维权?
解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故,就您所述的情况而言,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主张索赔。
音粉提问3
我一个朋友向亲戚朋友以及单位同事借钱,并且承诺比较高的利息回报,这种行为算不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故,就您所述的情况而言,应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但另外须提醒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列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一)在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的过程中,明知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予以放任的;(二)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吸收资金的。
音粉提问4
我一个亲戚是华侨,准备接受国内一家公司的聘请回上海工作。想问,他是否可以办理国内的社会保险等?
解答:根据《上海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华侨在本市就业的,可持本人的有效护照等证明材料,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各项手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保、缴费。华侨在本市就业的,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持本人的有效护照、就业证件等证明材料,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故,就您所述的情况而言,您亲戚可凭有效护照等证明材料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各项手续。
音粉提问5
我从外地来沪工作5年多,办过《上海居住证》。想问,大概符合什么条件之后,可以申办上海户口?
解答:根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7号)第五条的规定,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本期在线解答律师:金玮律师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