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入户资讯网深圳入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入户服务分类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居转户落户

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及上海居转户中单位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栏目:居转户落户 人气:0 时间:2023-08-31 来源:网络


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及上海居转户中单位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及上海居转户中单位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在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上海居转户的时候,家长经常会遇到缴纳的社保问题。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及上海居转户中单位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该怎么操作呢?

  

单位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企业、农民合作社、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除外)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单位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由所在地开业服务机构代为申报)

  

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3、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沪劳保基发(1999)74号]。

  

单位名称、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

  

注:企业、农民合作社、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上述信息发生变化应至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单位信息发生变化的不同情况,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单位名称或单位类型或单位住所(地址)发生变化,需携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登记证照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发生变化,需携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登记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公民身份证复印件(无法提供公民身份证的,需携带护照或其他证件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3、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数发生变化,需携带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文复印件。

  

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及上海居转户中单位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办事程序中的第1、3条,当场办结。

  

不收费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申字0表)

  

(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或在办理机构免费领取)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

13671738356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汇京国际广场2301、2309室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上一篇:求教:上海居转户,7+2倍社保,坐标徐汇
下一篇:闵行区七年居转户中级职称

返回
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