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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余姚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姚江英才计划”公告

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时间:2023-07-11 来源:网络


2021年余姚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姚江英才计划”公告

(2021年余姚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姚江英才计划”公告)

  

原标题:2021年余姚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姚江英才计划”公告

  

为加快引进集聚海内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余党发〔2017〕58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推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引进“姚江英才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余党办〔2018〕81号)精神,现就2021年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创业创新团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重点

  

围绕余姚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智能经济相关领域,面向海内外引进一批符合余姚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突破关键技术、有望提升产业水平、引领产业快速发展,并能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创业创新团队。重点引进新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等四大新兴产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光电信息、智能家电和高端金属合金材料等五大重点领域人才和团队。

  

二、申报类型和条件

  

2021年“姚江英才计划”申报评审分创业团队、创新团队、创业人才、创新人才四种类型,申报人才(团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体条件为:

  

(一)创业团队

  

1、创业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不含顾问),2020年1月1日后来余姚创业或拟到余姚创业;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核心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2、创业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此前应在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3年以上,或具有自主创业经历,且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具有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成员间结构合理,互补性较强,拥有项目合作经历或与创业项目关联度较大。

  

3、创业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无知识产权纠纷,下同),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或属于填补国内研究领域技术空白、符合我市重点产业方向的,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并能较快实现产业化。

  

4、创业团队应有较充足的资金保障,创办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不低于2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持股比例应不低于30%且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低于100万元。团队创办的企业须承诺在获得资助后10年内不搬离余姚,如企业发展或上市,须以余姚为总部。

  

特别优秀的团队带头人,可以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条件中破格一项。

  

(二)创新团队

  

1、创新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不含顾问),2020年1月1日后来余姚工作或拟到余姚工作;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核心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2、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取得博士学位,此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的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3年以上;团队中至少1名成员应在国(境)外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其他成员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团队核心成员此前应在科研、项目等方面已与带头人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引进后应全职在余姚工作,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

  

3、创新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或属于填补国内研究领域技术空白、能较大程度地推动我市有关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

  

4、创新团队依托单位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业内处于优势地位。团队以企业为依托的,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经营业绩,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能为团队创新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以及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三)创业人才

  

1、创业人才应在国(境)外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此前一般应在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境)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过中高级管理、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创业人才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内一流水平,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或属于填补我市研究领域技术空白、符合我市重点产业方向的,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并能实现产业化。

  

3、创业人才应在2016年1月1日后来余姚工作(服务),在入选后6个月内在余姚创办企业,且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实际到位注册资本中创业人才货币出资不低于50万元。创办的企业须承诺在获得资助后5年内不搬离余姚。

  

(四)创新人才

  

1、创新人才应在国(境)外高校取得博士学位,此前一般应在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境)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过中高级管理、技术职务2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应全职在余姚工作,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

  

2、创新人才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内一流水平,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或属于填补我市研究领域技术空白、能推动我市有关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

  

3、创新人才依托单位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创新人才以企业为依托的,所在企业应具备较好的经营业绩,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并能为创新人才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支持。

  

4、创新人才应在2020年1月1日后来余姚工作(服务),且在入选后6个月内到依托单位到岗工作,每年全职在余姚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

  

三、申报和遴选程序

  

本次“姚江英才计划”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受理。全年常态化申报受理,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人才或团队登录余姚市人民政府网站(或余姚人才网(下载申报表格,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统一报送到申报邮箱。团队申报由市科技局受理,申报邮箱为:;人才个人申报由市人力社保局受理,申报邮箱为:。

  

(二)组织初审。对申报对象进行材料审核、资格审查和初步遴选,提出入围评审建议名单。

  

(三)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人才(团队)及其项目进行答辩评审。

  

(四)尽职调查。委托专业机构对通过专家评审和部门会审的团队及其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五)部门会审。由相关部门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人才(团队)及其项目进行会审。

  

(六)研究审定。根据专家评审和部门会审意见及尽职调查结果,结合余姚产业实际,按相关程序审定发布。

  

四、政策支持

  

(一)对入选“姚江英才计划”的高端创业团队,符合团队落户、建设要求的,5年内给予最高500万元扶持资金、最高500万元种子资金、最高500万元银行贷款额度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全额贴息和最高500万元发展奖励的支持,并优先保障重大产业化项目所需生产场地、土地、资本等资源要素;对入选“姚江英才计划”的高端创新团队,符合团队落户、建设要求的,5年内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对顶尖人才领衔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可给予最高1亿元支持。

  

(二)对入选“姚江英才计划”的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符合引进落户要求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我市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省重点人才计划和宁波“甬江引才工程”科技创新类个人项目的人才,视为“姚江英才计划”创业创新人才的当然人选,全职到岗后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已享受市级50万元人才奖励的实行补差。

  

(三)“姚江英才计划”人才(团队)申报入选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给予团队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四)入选“姚江英才计划”的各类人才(包括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经自主培养升级成长为余姚市人才分类目录中顶尖人才和特优人才(部分除外)的,分别给予人才一次性200万元、80万元奖励。

  

(五)对“姚江英才计划”人才(团队)及其创办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生产和办公场地3年免租优惠,并可由合作银行机构分别给予个人和企业各最高500万元的平价信用贷款额度。

  

(六)符合条件的专家落户后,优先安排专家楼,给予3年免租优惠或租房补贴;“姚江英才计划”人才落户后,优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给予3年免租优惠或租房补贴。

  

五、注意事项

  

(一)优先支持已落户余姚的创业创新团队和已获民间资本实际投入的人才(团队)。

  

(二)2021年“姚江英才计划”继续实行大赛引才简易评审和机构荐才简易评审。对符合本公告要求,在经认定的大赛上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人才(团队)项目,或由投资机构通过投资带动落户余姚、且投资机构实际到位投资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创业人才(团队)项目,经审核审定,创业个人可直接入选“姚江英才计划”人才,创业团队可直接进入“姚江英才计划”部门会审环节。

  

(三)申报人(包括团队带头人和成员)只能申报创业团队、创新团队、创业人才和创新人才四类中一类,不得重复申报。已列入“姚江英才计划”的人才(包括团队带头人和成员),不再作为2021年“姚江英才计划”申报对象。

  

(四)申报人应对申报内容谨慎作出承诺,并在申报书承诺栏中签名。经评审入选后,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团队成员,不得随意调整注册资本、项目内容和项目目标。入选“姚江英才计划”的人才(团队)落户余姚后,应将主要精力放在余姚项目上,不得在异地申报同类项目。

  

(五)创业创新团队项目入选落户后,须签订《项目合同书》,并作为项目评估验收的主要依据。

  

(六)报送的所有申报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并附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但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

  

(七)申报人填报的信息如有虚假,将取消参评资格,今后也不得参评“姚江英才计划”,已入选“姚江英才计划”的,一律取消“姚江英才计划”人才(团队)资格,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左边法律右边责任。

  

六、申报联系方式

  

1、团队申报:余姚市科技局周先生

  

2、人才个人申报:余姚市人力社保局马先生罗女士

  

3、政策咨询:余姚市委组织部鲁先生诸先生

  

中共余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

  

来源:中共余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小七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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