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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人才政策速览① “大学生引进计划”生活补贴补助发放

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时间:2023-10-04 来源:网络


咸宁人才政策速览① “大学生引进计划”生活补贴补助发放

(咸宁人才政策速览① “大学生引进计划”生活补贴补助发放)

  

原标题:咸宁人才政策速览①“大学生引进计划”生活补贴补助发放

  

  

为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生态,深入推进科技强市和人才强市建设,咸宁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才和智力资源的集聚,引领和支撑咸宁高质量发展,推出一系列人才政策。本期,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就“大学生引进计划”生活补贴补助发放,梳理解读相关政策。

  

一、大学生申请生活补贴条件

  

  

1、经就业地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2019年11月15日后来咸首次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高职高专);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全日制学历毕业生;

  

3、来咸就业(不含行政单位)并已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

  

4、与用人单位签订了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同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1

  

博士研究生元/人/年

  

2

  

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年

  

3

  

“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5000元/人/年

  

4

  

其他本科高校毕业生3000元/人/年

  

5

  

专科生1500元/人/年

  

符合条件的可连续申请补贴三年。

  

三、办理流程

  

1、人员身份认定。申请人须填写《咸宁市“大学生引进计划”人员身份认定表》(附件1),交由就业地人才创新创业超市或相关部门进行身份认定;

  

2、生活补贴申请。用人单位向当地人才超市提交《“大学生引进计划”生活补贴补助申报登记表》等有关资料,为本单位引进满一年的大学生申请生活补贴补助。

  

四、所需材料

  

1、申请人《咸宁市“大学生引进计划”人员身份认定表》复印件;

  

2、申请单位《“大学生引进计划”生活补贴补助申报登记表》;

  

3、申请单位申报来咸就业生活补贴资金承诺书;

  

4、申请人《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6、申请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人才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7、申请人个人劳动(劳务)合同、聘用协议书复印件;

  

8、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账号、工资发放银行流水;

  

9、单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已申请过生活补贴的人员重新申请时仅需提供2、3条材料,其他材料无变动可不用提供,如有变动请重新提供。

  

五、申报时间

  

每年集中申报2次(6月和11月)

  

六、政策咨询电话

  

  

附件下载:

  

咸宁市“大学生引进计划”人员身份认定表.docx

  

“大学生引进计划”生活补贴补助资金登记表.docx

  

申报来咸就业生活补贴资金承诺书.docx

  

  

来源:咸宁市委人才办咸宁市人社局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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