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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应届生落户 人气:0 时间:2023-03-02 来源:网络
(应届毕业生已签工作,户口是否还能转回原籍?)
一、人户关系,是指人事挡案和户籍关系,一个归宿于单位或人力交流中心等职能部门管理,一个归宿于当地公安机关管理,一般情况人户关系最好不要分离(指在同一地区),在现在这个人才流动的时期,政府也允许人户分离.
1.可以户籍和档案分离,但是你这样会不方便以后拿取档案。一般毕业后学校会给你一个户籍迁移证(可以是你原户籍,也可以是单位)让你带去你原户籍所在派出所或单位做迁移证明;如果你签约单位了学校会把你档案直接发送到你签约的单位,如果没有签约可能有性3种:1)叫你自己拿去档案管理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保管,2)直接发送到你户籍及将迁移到城市的档案管理中心,3)学校将帮你保管1-2年,在此期间你勿必领走。
2.档案应放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最好放在人事局,因为在毕业后1年内每找到工作时免费的,而且保管也专业点;人才交流中心其实就是人事局的一个下属单位)
3.户口迁出是凭你所在学校毕业时所给的户籍迁出证,证书上有迁出和迁到两个地点。
4.各地各校档案迁出管理不一,我建议你最好咨询一下:1)学校老师和人事部问清保管时间和手续2)你原户口所在地人事局保管时间3)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时间和手续,如带不带毕业证、身份证等
5.最后你将学校所给的证书、证明,人事局等机构给的‘保管协议’保管好,另外他们所给的数据记录清楚(带点纸笔在身上)
二、户口和档案的迁转或托管
户口必须由毕业生本人到学校保卫处办理迁转手续,档案则由学工处档案室寄到就业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或按照有关要求处置。
(一)已落实就业单位者的户口和档案的处置方式
1、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如何迁转?
毕业生的档案由学生工作处招毕办按其就业的单位,经中国邮政机要局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档案管理部门。
毕业生的户口由保卫处户籍科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迁移。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
2、落户口、转档案以什么为依据?
《报到证》中的报到单位开到哪里,户口、档案就转到哪里。
3、毕业生档案何时寄出?
毕业生档案于7月中下旬左右由学生工作处招毕办统一寄出。
4、单位没收到档案时该如何查询?
单位没收到档案,请毕业生向学生工作处招毕办查询。毕业生离校后,毕业生档案由学生工作处按毕业生就业方案填写、封装,统一寄出后将档案交寄单留存学生工作处招毕办供学生查询。
5、毕业生生源地有变动,应办理哪些手续?
毕业生生源地变动,应出示父母亲单位的调动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加盖公章),及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经院系审核后交至学生工作处招毕办备案。
(二)未落实就业单位者的户口和档案的处置方式
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出学校,单独申请档案托管,也可同时托管。
1、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的处理有以下三种方式
①档案转人事代理机构(需办理人事代理合同)或转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需对方同意)
②向学校提出申请,档案暂时寄存学校
③未办理以上两项手续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学工处档案室按生源所在地的要求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一般地,省内的转到地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省外的转到省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有些省份要求转到地级或县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
2、办理档案托管在校两年的毕业生可享受哪些方面的服务?
免费保管档案两年;免费提供用人单位信息;提供推荐就业相关服务。请未就业毕业生留下毕业后的联系方式,以便为你提供服务。
户口档案暂留学校的毕业生与学校无隶属关系,没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的权利和待遇,其在社会上的一切行为及其后果均由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两年后,还未找到工作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学工处档案室按生源所在地的要求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
3、申请将档案托管在学校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申请户口、档案托管的毕业生请复印《未就业毕业生户档托管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未就业毕业生情况说明》,填好后交所在院系审核签章,签章后的《未就业毕业生户档托管登记表》要与《未就业毕业生登记表》、《报到证》(原件)一并由院系集中交到学生工作处方为有效,毕业生本人必须留一份登记表作为今后到学生工作处办理档案户口迁转手续的凭据。
户档托管的受理时间:5月1日至6月1日。
4、档案暂时寄存在学校与托管在人事代理机构的区别
(1)寄存在学校
保管时间两年,不收费,无身份累积(不计工龄,不能评定职称等)
(2)托管在人事代理机构
保管时间由你定,按规定收取托管费,出具证明也收手续费,自托管之日起计工龄,可办理职称晋升手续
三、需要开报告证的;
可以,档案是放在生源所在地的人事局或者是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一般都不支持档案跟户口分离的,都派回原籍吧,不然到时候会非常麻烦的。两地跑
一般都不支持档案跟户口分离的,都派回原籍吧,不然到时候会非常麻烦的。
四、问题1:户档分离政策在各个地区和学校是有差别的,有的学校可以做户档分离,大多数学校不支持户档分离,因为户档分离政策涉及教委、学校、接收单位、存档单位等过多单位,对接很容易出现麻烦,会对日后结婚、买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小孩入托、入学等众多问题带来麻烦;尤其像你说的这种情况,户口回家,档案放省就业指导中心,存在的明显问题有:1)、部分省市不接收不带户口的同学档案;2)、单独的档案签到人才了,以后找到单位需要签协议派遣了,学校有可能就不管了;
由于你以下的问题都是以户档能够分离为假设,所以就不一一回答,因为户档分离从政策上和成功率上都有待商榷。
以我3年高校就业工作的经验,准备在原籍就业,不像要去北京、上海等限制户口进入的城市就业,不涉及户口接收不接收的问题,及时签订三方协议是最稳妥也是对你自己利益保护最好的办法,签订三方协议后,学校会按照你的协议,将户口和档案都转回原籍去,而且不影响日后的转正定级、干部身份和工龄计算等一系列问题。和原籍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的时候,也存在两种情况:
1)、如果该单位能够直接接收档案,那么就省事了,单位盖完章就可以返回学校了,学校会将档案转入单位,户口一般转时都写到市或县,不限定派出所,方便学生落户回家或去具体单位所属派出所;
2)、没有人事权不能存档案,那么你就让用人单位在三方协议上用人单位意见一栏盖章,再找到你户口所在地的人才,让他们在用人单位上级部门盖章,并写清楚档案转寄地址和户口迁移地址,再将三方第一联返回学校,这样就万无一失啦。还有问题可以继续问,祝你顺利毕业!
五、户口和档案的迁转或托管
户口必须由毕业生本人到学校保卫处办理迁转手续,档案则由学工处档案室寄到就业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或按照有关要求处置。
(一)已落实就业单位者的户口和档案的处置方式
1、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如何迁转?
毕业生的档案由学生工作处招毕办按其就业的单位,经中国邮政机要局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档案管理部门。
毕业生的户口由保卫处户籍科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迁移。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
2、落户口、转档案以什么为依据?
《报到证》中的报到单位开到哪里,户口、档案就转到哪里。
3、毕业生档案何时寄出?
毕业生档案于7月中下旬左右由学生工作处招毕办统一寄出。
4、单位没收到档案时该如何查询?
单位没收到档案,请毕业生向学生工作处招毕办查询。毕业生离校后,毕业生档案由学生工作处按毕业生就业方案填写、封装,统一寄出后将档案交寄单留存学生工作处招毕办供学生查询。
5、毕业生生源地有变动,应办理哪些手续?
毕业生生源地变动,应出示父母亲单位的调动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加盖公章),及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经院系审核后交至学生工作处招毕办备案。
(二)未落实就业单位者的户口和档案的处置方式
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出学校,单独申请档案托管,也可同时托管。
1、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的处理有以下三种方式
①档案转人事代理机构(需办理人事代理合同)或转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需对方同意)
②向学校提出申请,档案暂时寄存学校
③未办理以上两项手续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学工处档案室按生源所在地的要求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一般地,省内的转到地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省外的转到省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有些省份要求转到地级或县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
2、办理档案托管在校两年的毕业生可享受哪些方面的服务?
免费保管档案两年;免费提供用人单位信息;提供推荐就业相关服务。请未就业毕业生留下毕业后的联系方式,以便为你提供服务。
户口档案暂留学校的毕业生与学校无隶属关系,没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的权利和待遇,其在社会上的一切行为及其后果均由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两年后,还未找到工作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学工处档案室按生源所在地的要求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
3、申请将档案托管在学校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申请户口、档案托管的毕业生请复印《未就业毕业生户档托管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未就业毕业生情况说明》,填好后交所在院系审核签章,签章后的《未就业毕业生户档托管登记表》要与《未就业毕业生登记表》、《报到证》(原件)一并由院系集中交到学生工作处方为有效,毕业生本人必须留一份登记表作为今后到学生工作处办理档案户口迁转手续的凭据。
户档托管的受理时间:5月1日至6月1日。
4、档案暂时寄存在学校与托管在人事代理机构的区别
(1)寄存在学校
保管时间两年,不收费,无身份累积(不计工龄,不能评定职称等)
(2)托管在人事代理机构
保管时间由你定,按规定收取托管费,出具证明也收手续费,自托管之日起计工龄,可办理职称晋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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