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资讯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时间:2022-12-22 来源:网络
(2019深圳落户政策改革,这是你入深户最后的机会!)
提示:点击上方""↑
前面已经分析了三类落户深圳的方式
如果以上方式你的条件都不符合
那就注意了
接下来小编要说的
是最后一种入户途径了
这种方式看似复杂
但也是很多人使用的入户道路
深圳积分入户政策
人才积分入户就是我们经常说的积分入户,人才积分入户需要积分达到100分才可以申请。
在积分入户中,社保是关键,社保最高可累计30分。在任职公司连续缴纳2年工伤保险,并由公司申报入户,可以加10分。
点击文章下方“阅读原文”
进入【入户测评】
进行入户积分测算
★
入户申请条件
★
1.身体健康
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3.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4.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5.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019年人才积分入户分值表
(点击图片可看大图)
★
申请材料
★
1.《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
2.《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
3.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
5.近五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
6.授权公告日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及年检发票
7.获得(2013年至2017年)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表彰文件
8.投资纳税材料
(1)以个人所得税积分,须在最近3个年度内每年均有完税记录(以申报日期/入库日期为准),但最近3个年度内累计纳税达到24万以上的除外。须提交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纳税证明。
(2)其它形式的纳税积分,需提交: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收原件)。可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网上办事—商事登记簿查询—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打印相关信息查询界面,包括企业注册信息、股东信息、变更信息页面,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三、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纳税证明。
9.近五年内社会服务材料
10.居住情况材料: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
11.本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
12.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13.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4.《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
15.人事档案
办理调干及调工的,呈报单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人才引进申报材料时须一并提交完整的人事档案。
办理招工的,呈报单位在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人才引进申报材料时无须同时报送学籍档案。但如因学历材料记载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与现姓名及身份证号不一致或姓名或身份证号曾有变更的,需同时报送学籍档案。
特别说明:除上述材料外,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材料时需进一步审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关材料。
★
申请流程
★
(一)个人测评及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点击本文末“阅读原文”或者进入,回复【入户测评】,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个人测评,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可以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认可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签订个人申办委托办理协议,委托其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二)确认身份及办理方式
在网上成功提交前,申请人及人力资源代理机构需判断本人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
(三)网上信息填报和提交
可由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建议选择此方式);如个人无法完成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个人测评环节,也可由代理机构填报个人信息后提交。
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环节:
申请人校核个人测评信息,选择本人身份(干部或工人)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完成后,选择委托的代理机构后保存。信息填报后,需与受托的代理机构联系,经代理机构审核后,由代理机构在系统提交。
代理机构进入系统后点击“业务申报”--点击“在职人才引进”,系统将显示本机构代理的拟引进人员个人测评信息。单位经办人应对个人测评信息进行校核后测评并提交。
(四)信息预审公示
1.对系统申报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员,人力资源保障局将按照申报情况每月分两批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网址:)。公示期间,系统显示为“已锁定待预审”
公示不通过的,“办理状态”将显示为“公示不通过”,点击后可查看原因。
2.信息成功提交后,点击选择人员姓名,根据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五)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代理机构须按照人才引进业务系统生成的材料清单,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纸整理清晰,并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
所有须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含在受理、审核、审批过程中须补正的材料)应在规定时限(调干为公示通过后120日内,招调工为公示通过后90日内)内报送人力资源部门,逾期不予受理、审核、审批。
(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部门,根据代理机构的预约时间安排,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上门审核,对于材料真实、准确、齐全、形式符合规定,身份(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准确,分值核算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分值核算后未达到100分且不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提供虚假或伪造申报材料的,扣留相关材料,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如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申报信息修改
1、已在系统成功提交信息未公示的,呈报单位需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在职人才引进”,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撤回申报信息,经修改重新提交后,等待公示。
2、公示期间系统已锁定信息,不能撤回修改。公示通过但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未受理书面申报材料的,如修改关键信息,或修改非关键信息但超出《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所列材料受理截止日期的,在系统重新提交后须再次纳入公示。
如修改非关键信息,且在本人《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所列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之前的,呈报单位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在职人才引进”,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撤回申报信息,经修改后,积分仍达100分以上的,可重新经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无须再次公示),并根据系统提示重新打印呈报表格。
3、已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通过的,如需修改或撤消(终止)申报信息,可提出申请,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后办理修改或撤销。
修改信息:信息修改范围仅限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上的部分非关键信息,本人、配偶或随迁子女的姓名及身份证号不能更改。如本人、配偶或随迁子女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填错的,只能撤消(终止)后重报。
撤消(终止)信息:因本人、配偶、子女的姓名或身份证信息填报错误需撤销重报的,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确需撤销的,由呈报单位提交申请报告并退回原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配置处,审批通过后,可撤销该笔申报业务。
(九)查询进度
代理机构查询:信息提交后,代理机构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在“综合管理”栏目内点击“进度反馈”——选择“在职人才引进”——选择人员,查询已经提交的业务办理进度。申请信息修改的可点击“信息变更进度”查询办理进度。
本人查询: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便民服务”——“人才引进办理状态查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也可用个人注册账号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系统查询。
(十)办理结果
对于已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通过的人员(农业户籍人员待市发改部门批准“农转非”后),系统显示状态为“待打印招、调通知”代理机构进入人才引进系统自行打印《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农转非”入户人员信息卡》(农业户籍人员)。
(十一)后续事项
1.拟引进人员凭《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本人及随迁子女的户口本、本人婚育证明材料等到深圳市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籍窗口办理《户籍准予迁入证明》。
2.然后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及工作单位办理工作及档案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等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3.最后持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及《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人员信息卡》(农业户籍性质人员)、《准予迁入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申请人需在《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备注入户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
4.拟引进人员党团组织关系的转移应由迁出地相关组织部门出具转移介绍信到我市相应组织部门进行转接。
★
写在最后
★
2018年的积分入户办理过程中,材料要求模糊,难以一次性搞清楚需要提供的材料。相比2018年,今年需求材料较为清晰。但是,不同情况的人还是需要提供不同的证明材料。令人尴尬的一点是,这些材料仅靠个人办理耗时耗力。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进行个人入户积分测评!
小编有话说
别让孩子输在户籍上,入深户,给孩子一个选择名校的机会!
入深户、老人养老、买车、买房、一个深户你懂得!
为防止因新政策或指标用完办不了户口,需要入户并满分的,建议立即提交资料,马上申报,积分入户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协办服务,一人落户,全家随迁,一人费用,全家服务,全程服务指导!
初审不过,全额退费!深圳唯一一家承诺全额退费的机构!
长按,识别,加关注
阅读原文链接在线测评积分入户分值
点击下方
阅读原文
即刻查询入户分值及入户方案!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3-7767-2635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