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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入户

市外迁入(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入户)

栏目:应届生入户 人气:0 时间:2023-02-25 来源:网络


市外迁入(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入户)

(市外迁入(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入户))

  业务名称

  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入户

  办理条件

  原本市户籍人员,因学生入学原因将户口迁到市外大中专院校,毕业、退学、休学由学校集体户迁出的,可将户口迁回原籍。学生在校期间父母户口在市内发生迁移的,不受区域限制。

  审批时限

  □30个工作日

  □20个工作日

  □15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

  ■当场办结

  □其他

  需提交的证件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

  [3]户口迁移证。

  [4]属毕业的提供毕业证,属退学、休学的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退学、休学证明。

  [5]迁入原迁出地址父(母)家庭户的,提供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户籍民警核查迁出的原始记录并附纸质档案材料)。学生在校期间父(母)户口在市内发生迁移的,提供出生证或迁出地派出所反映家庭关系的原始迁出记录。

  [6]迁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7]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其中[1][2][3][4]为必选项,[5][6]选其一),证明及户口迁移证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说明:1、为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凡提供的证件残损、不全、污损或信息资料不全的,应到原发证机关换证或出具证明。各种证明材料之间项目信息不符的(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出生地不一致等),应更改证件或出具变更证明或补充证明。2、如材料存疑或本单未列明的其他情况,请按民警告知给予配合。3、其他须知事项请参阅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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