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哪些条件?
答: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与岗位对应;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问:没有职称可以申请吗?
答:可以,满足特定替代条件即可。例如,最近连续3年社保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岗位年均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又如,连续3年投资纳税或聘用本市员工达到规定标准的投资创业人才,均可不受职称限制。
问:计划生育和犯罪记录政策有何变化?
答:原政策要求无违反计划生育及无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记录等不良行为,现调整为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转办情形。材料要求改为承诺制,需提交个人承诺说明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