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持证人员申请本市常住户口,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正常缴费累计84个月,补缴部分不计入);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且所聘岗位与专业、工种相符;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无刑事犯罪记录。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办理落户:
1、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相应奖励,或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且岗位匹配的,可不受居住证及社保满7年的年限限制;
2、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居住证及社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的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同行业同类岗位年均水平。
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若在沪工作稳定、依法参保,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也可申请落户:
(一)高层次人才:包括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人员;列入省部级以上人才培养计划者;国家或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核心团队成员。
(二)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包括重点机构所需的硕士学历学位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业务骨干;或持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的高技能人才。
其中,“重点机构”指经行业主管部门或重点区域推荐、纳入动态管理名单的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及基础研究领域用人单位。
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方面,政策明确: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申请落户。该通道仅面向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须依据《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签约时需确认用人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并明确其在户口办理中的责任与流程。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依据《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主要路径包括:
居转户与居住证积分120分无直接关联,核心在于居住证、社保、职称三要素的合规匹配。而留学生落户则聚焦境外学历层次、回国时间窗口及单位资质,两者路径独立、条件各异。
很多人以为只要社保缴满7年就能落户,却忽略了职称聘任的真实性、社保连续性或个税匹配等细节。凡图人才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条件是否满足居转户的完整政策链,梳理居住证年限、社保记录与职称资质的对应关系,识别因材料不全或逻辑矛盾导致的退回风险,帮你判断是否具备申请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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