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留学回国人员申请上海常住户口,需同时满足用人单位条件、个人申请条件及家属随迁要求。政策对学历背景、回国时间、社保缴纳、单位资质等均有明确限定,且各项条件环环相扣,需整体匹配方可申报。
申请单位须是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事务所,或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信誉良好,并依法纳税、按规定缴纳社保的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上级法人注册资金也应不低于100万元)。
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一、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二、满足以下任一学历组合:
1、国内“211”高校(含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本科或硕士毕业,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学历学位;
2、国内非“211”高校本科或硕士毕业,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学历学位;
3、在国(境)外高校连续完成本科及硕士阶段学习(不含大专起点本科、HND等形式),并取得相应学位;
三、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位(累计境外学习时间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等需同时取得国内外双证);
四、国内已获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赴国(境)外进修或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五、不符合上述二、三项但国(境)外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者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且中外合作项目需双证),且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5倍,个税与社保基数合理对应。
上述第一至四项申请人,需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保基数一致。
来沪创业的留学人员,需在国(境)外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符合第四项条件),创办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后期转让或注资),个人持股一般不低于30%,并满足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基数不低于市平工资、个税与社保匹配的要求。
留学人员须回国后直接来沪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不少于1年,且自申请日起剩余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试用期须已结束);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派遣人员不在申请范围内。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其配偶(须回国前已结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及16周岁以下子女,或16周岁以上仍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可申请随迁。回国后结婚的配偶,按本市投靠类政策另行办理。
很多留学生在准备申请时才发现,毕业院校是否在认可范围、回国时间如何界定、单位注册资金与纳税是否达标、社保基数是否满足要求,这些细节实际上紧密关联,任一环节不匹配都可能导致材料被退回。凡图人才咨询熟悉留学生落户的审核逻辑与常见风险点,可为你免费提供初步评估,基于你的学历背景、回国时间、工作单位情况,判断当前是否具备政策适配可能,并协助梳理材料合规要点,避免因信息偏差或准备疏漏影响申请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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