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留学落户上海的学历认定标准近期有所调整。原先所称的“国(境)外排名500强院校”现已统一表述为“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而“国内211/985大学”也相应更新为“国内‘双一流’大学”。这一调整不仅优化了政策用语,也进一步扩大了适用范围。
在就业地点方面,新政取消了“回国后首份工作必须在上海”的限制。只要你是在回国后2年内来沪工作并开始缴纳社保,即可申请落户,为留学生提供了更大的职业选择空间。
关于境外学习时长,政策有明确要求:
一、针对适用半年1倍社保基数的留学生:
1、若最高学历为本科,境外累计学习时间需满2年;
2、若最高学历为硕士,境外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
二、针对适用一年1.5倍社保基数的留学生:
最高学历为本科的,境外累计学习时间同样需满2年。
三、博士学历人员:
境外累计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65天;如属联合办学等特殊培养模式,境外学习时间不少于180天。
四、若最高学历为硕士,仅需满足硕士阶段境外累计学习半年,本科阶段的境外学习时长不再纳入计算。
五、联合办学项目:
本科阶段需境外学习满365天,硕士阶段不少于180天。
对于因疫情原因被迫转为线上授课的留学人员,只要最终获得海外高校正式授予的学位,并能提供学校关于停止面授的通知及相关情况说明材料,可对实际出境时间不做硬性要求。
此次政策调整还放宽了院校认定门槛。原“世界500强院校”范围扩展为“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意味着即使毕业院校未进入全球前500名,只要被认定为高水平大学,申请人只需在上海缴纳6个月1倍社保基数,即可满足落户条件。同时,国内合作办学背景中,“双一流”高校须为全日制本科,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等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适用。
部分高层次留学人才可享受直接落户待遇,包括:
特别若你在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入职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企业,或在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及基础研究领域用人单位工作,只需缴纳6个月社保,即可申请落户。
留学生落户上海还享有诸多配套支持:
很多留学生在申请时才发现,毕业院校是否被认定为“高水平大学”、境外学习时间是否达标、回国后是否在2年内来沪工作、单位是否符合重点机构要求,这些条件实际上是环环相扣的。凡图人才咨询熟悉当前留学生落户政策的审核逻辑与材料要点,可为你免费提供初步评估,帮助梳理个人背景与政策要求的匹配度,识别潜在风险,避免因细节疏漏导致申请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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