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在上海申请人才引进落户,并不强制要求本人名下有房产。如果你暂时没有自有住房,户口可以落在单位集体户、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或经同意落户的亲属、配偶名下合法住所。关键在于提供符合政策要求的落户地址接收证明,而非必须拥有产权房。
根据现行政策,申请上海人才引进落户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用人单位出具的申请报告;
二、《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
三、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登记证书等资质证明(复印件);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五、反映个人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及业绩成果的相关材料;
六、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七、与所依据的申请条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如重点机构工作证明、社保基数达标记录等);
八、就业期间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九、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十、户籍所在地乡镇及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十一、同意接受落户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单位集体户接收函、人才服务中心落户同意书,或房屋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书面证明(如使用配偶、直系亲属房产,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及同意落户声明;若为公租房、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等,需提供有效权属证明及管理单位同意落户文件);
十二、其他按要求需补充的材料。
很多人误以为“没房就不能落户”,其实政策关注的是是否有合法稳定的落户接收地址,而非是否购房。凡图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条件是否满足人才引进的整体要求,包括单位资质、社保基数、岗位匹配度及落户地址合规性,帮你理清材料准备要点,避免因地址证明不规范导致申请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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