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签约前没查清单位资质,落户申请可能直接卡在预审环节。这种因主体资格不符导致的退回,经常比个人条件不足更难补救。
用人单位的“入场券”并非人人都有。

作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唯一申请主体,单位必须位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基金会等机构一般具备直接申请资格。对于企业而言,信誉良好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是硬门槛,且需在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注册登记。若毕业生在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为本人办理户籍时,可豁免注册资金与注册时间的限制。
不符合上述常规条件的用人单位,若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须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该申请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且必须在2026年7月10日前提交。
审核过程中,若发现单位存在疑似弄虚作假情形,将加大核查力度并组织专家评审。情节特别恶劣的,单位将被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单位的过往履约记录同样影响当前审批。若用人单位在2026年度与所录用并办理落户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全部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该单位在2026年提出的落户申请将不予核准。这一规定目的是强化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防止通过虚假用工获取落户指标后迅速解约的行为。
毕业生自身的合规性审查同样严格
申请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且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学生不在受理范围内,只有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方可申请。在校期间,学生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也未缴纳社会保险。这一“清白”记录是判断应届生身份的关键依据。
例外情况仅存在于自主创业领域。若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则不受在校期间不得缴纳社保的限制。
所有申请人均需与符合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的劳动或聘用合同。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这意味着劳动合同主体必须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且具备独立的落户申请资质。
梳理上海落户政策中的应届生路径,核心在于确认“主体合规”与“身份纯净”。单位是否满足注册时间与资金要求,个人是否保持无社保记录的应届状态,这两条主线决定了申报能否进入实质审核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