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政策文件有有效期,2026年7月31日这个节点已过。
早期依据“沪公通【2026】92号”通知,将相关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执行规定有效期进行了延期。这一时间界限明确了旧版文件的效力范围,对于正在梳理上海落户政策中亲属投靠路径的申请人而言,确认当前适用的最新官方口径是首要步骤,而非直接套用已失效的时间框架。

投靠落户主要包括夫妻、子女及老人三类情形,各自对应不同的年限与身份要求。
婚姻存续时长定门槛
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结婚,一般需满足婚姻登记满10年且申请人年满35周岁的条件,方可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这里所指的本市配偶,需在本市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
若涉及少数民族、归侨、华侨子女等特殊身份,或与本市残疾居民结婚,婚姻登记年限要求可缩短至7年或5年。
支内、知青人员及其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结婚满5年,且本市方户口登记满5年的,也可申请落户。
若本市一方死亡,外省市未再婚且实际生活基础在本市、外省市无子女,或外省市子女均已成年而本市户籍子女未成年的,可参照相关规定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子女随迁看年龄与身份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需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且年龄一般在16周岁以下或为普通高中在读学生。父母一方需为本市常住户口满5年。
对于原由本市动员去外省市工作后回沪落户人员的子女,若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且年龄不超过25周岁,也可申请投靠。
经市教委批准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同样具备投靠资格。收养关系需依法办理登记,并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人方可落户。
老人回沪有特定前提
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可申请回沪投靠子女。若无子女,本市亲属愿意接受的,也可在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审批流程涉及派出所、分县局及市局三级环节。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分县局在收到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市局在收到上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审批。材料传递、补充调查或补正材料的时间不计入上述工作日。
办理窗口分布广泛,包括徐汇、青浦、崇明、静安、浦东等各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及本市各公安派出所户籍受理窗口。各区窗口地址与办理时间存在差异,部分窗口周末开放,部分仅限工作日,具体需根据居住地或申报地查询对应网点的最新服务时间。
理清亲属关系与年限要求,是启动上海落户政策中投靠类申请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