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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时间:2023-01-25 来源:网络
(新疆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
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仅供参考!
为全面落实自治州引才计划,大力吸引高层次人才来奇台县干事创业,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干部人才素质,同时也为奇台县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和智力支撑,现决定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已持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人员。
二、引进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情况;
学习成绩良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优先;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优惠政策
1.免笔试免面试解决事业编制;
2.提供1套50㎡左右的人才公寓,单人单套,拎包入住;
3.按照8级行政事务职员岗位或10级专业技术岗位落实工资待遇;
详细情况请咨询奇台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四、引进需求
奇台县现有事业单位均可面谈选择,先到先选。
五、引进程序
报名及初审、复审及面谈、体检、公示、聘用。
(一)报名及初审
采取“随时报名、直接引进、即时上岗”的方式,引进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报名人员填写《奇台县“百名硕士进奇台”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和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扫描件及照片发至奇台县委组织部指定邮箱(邮箱地址:),初审结果由奇台县组织、人社部门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进行逐一通知反馈。
(二)复审及面谈
通过报名初审的人员须按我县组织、人社部门的通知要求,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于面谈前1天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复审。
(三)体检
按照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依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人员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奇台县组织、人社部门按照“绿色通道”引进人才相关程序直接办理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监督及纪律要求
奇台县纪委、监委对引进人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报名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引进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有关工作信息。
七、其他
本《公告》确定的相关事宜,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奇台县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报名及初审”以外的引才程序,待疫情结束后统一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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