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申请居转户落户上海,需准备齐全且合规的申报材料。以下为当前政策下常见的材料清单,供你参考梳理:
一、申请人基础材料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由系统生成,用人单位向区人社部门提交的申请报告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可替代的户籍证明材料);
3、婚姻状况相关材料:
(1)未婚无需提供;
(2)已婚需提供结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
(3)离异需提供离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以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4)再婚需同时提供当前结婚证、前次离婚相关材料;
(5)丧偶需提供配偶户口注销信息等证明材料;
4、本市落户地址证明材料,根据落户类型提供对应文件:
(1)自有住房:提供《不动产权证书》《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房屋权证之一;
(2)单位集体户: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及集体户管理单位出具的同意入户意见书;
(3)直系亲属住房:提供房屋有效权证、亲属关系证明及亲属同意落户书面材料;
(4)社区公共户:无需提供房屋权证;
5、其他补充材料:
(1)如档案由具备管理资质的单位保管,需提供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件;
(2)若用人单位为非法人单位(如分公司),需现场提交上年度在沪纳税凭证(如增值税完税证明);
(3)单位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
二、随迁家属材料
1、配偶随迁:
(1)配偶身份证、户口簿信息页;
(2)如配偶单位具备档案管理资质,需提供其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复印件;
(3)配偶签署的共同承诺与授权文件;
2、子女随迁:
(1)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2)子女户口簿信息页;
(3)年满16周岁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需提供学籍及在读证明;
3、单位认为需补充的其他随迁说明材料。
三、与申报条件对应的专项证明材料
1、以职称条件申报:
(1)通过考试或评审取得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单位出具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2)仅通过聘任取得职称的,需提供聘任表;
(3)可查询的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
(4)特定岗位(如教师、医师、护士)还需提供相应执业资格及注册证书;
2、以奖励条件申报:提供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的个人获奖证书(相关材料应已归入人事档案);
3、以在沪直接投资条件申报:提供企业验资报告、近三年纳税完税凭证、股权转让完税证明(如有)、连续三年聘用本市员工达标证明;
4、科创人才(条款1、2):提供股东身份证明、投资协议、资金到位满1年证明、覆盖投资期的劳动合同;
5、科创人才(条款3、4):提供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证明、近三年经认定的技术合同、合同履行70%以上的发票等佐证;
6、科创人才(条款5):提供股东身份材料及在创业投资领域从业经历证明;
7、科创人才(条款6):提供本市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2019年1月之后)及单位税务申报截图;
8、临港新片区人才:提供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出具的推荐函;
9、张江科学城人才:提供张江科学城出具的推荐表;
10、其他特殊人才(如世博女兵):按政策要求提供征兵办等相关证明;
11、单位认为需补充的其他专项说明材料。
很多人以为材料清单只是“照单准备”,却忽略了材料之间的逻辑匹配——比如职称是否真实聘任、个税单位是否与社保一致、房屋权证是否符合落户类型要求。这些细节一旦出错,即便材料齐全也可能被退回。凡图人才咨询可为你免费提供居转户材料合规性初步筛查,帮助识别因档案缺失、证明不全、单位资质不符或材料逻辑矛盾导致的潜在风险,避免多年积累因细节疏漏而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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