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主体
申请主体分为个人申请和单位申请两种情况。个人申请可细分为单身申请和家庭申请,单身申请以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申请需确定一名主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作为共同申请人。单位申请则由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集中办理,单位作为申请人统一申报。

二、申请条件
常规申请人需满足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要求,并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此外,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需低于15平方米,且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引进人才申请需额外提供区人才办出具的证明及单位担保证明,住房面积要求与常规申请人一致,但户籍在外区的引进人才可不计户籍地住房面积。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公租房网上业务平台提交材料,也可前往受理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单位申请需经所在地政府机构确认后,由单位联系人提交至单位申请入口。初审通过后,申请人需现场提交材料进行核对,并签署诚信承诺及核查授权文件。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如实填报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单位集中申请时,单位需负责提交材料并通过审核,个人则需同步提交个人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需确保完整齐全,并通过受理窗口的现场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