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学条件要点
学生父(母)需持有有效期内原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或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学生信息须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分查询系统中确认,持证人姓名后需标注为“√”。具体要求参照现行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二、转入时间范围
转入学籍办理时间为高一第二学期,高二第一学期及第二学期。高一第一学期、高三年级及学期中途均不予转入。时间节点需严格对照学籍管理规定核对。
三、转入材料清单
本市户籍学生需提供常住户籍证明、外省市中考成绩证明、高中学籍证明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等材料。持人才引进类居住证人员子女需提供学生及主证人的居住证、副联、身份证,以及中考成绩、学籍证明等材料。材料完整性是核验重点。
四、转入程序步骤
学生及监护人需填写转入申请表,向区县教育局提交材料。教育局核查后安排转入学校,学校可测试并编入相应年级。接收后学校编入学籍号,报区县教育局汇总备案。特殊情况需报市教委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