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上海推出的人工智能专业高级职称认定,为科技创新人才提供了落户通道。这一试行办法聚焦非公有制领域的高层次人才,特别是有海外经历的从业者,不唯资历与论文,更看重品德、能力和业绩。
认定工作由多部门联合组建的委员会负责,办公室设在市科委。申报范围覆盖智能芯片、软件、传感器等细分领域的核心企业,企业名单通过提名推荐制确定,由市科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和市人社局共同提名。

一、基本条件与资格门槛
申报人需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一般从事人工智能相关工作十年左右。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要求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高级工程师需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此外,需满足户籍、居住证或社保缴纳条件之一,如近一年内本市累计社保缴纳满六个月。
二、岗位要求与推荐规则
申报者应为人工智能领域研究、开发、应用等岗位的领军人才,尤其是海外高层次人才。经提名推荐的企业通常可推荐一名候选人,部分规模大、影响力突出的企业可推荐两名。
三、专业技术条件(高级工程师)
在企业工作期间,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三项及以上。可按这几个子点展开:
(1)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科技奖励,有个人证书;
(2)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技术水平领先,推动产业创新,研发产品在细分领域处于国内外前沿;
(3)作为第一完成人拥有至少一项已授权发明专利,开发产品具有知名度,转化成果取得显著效益;
(4)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顶级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或在国际顶级会议作特邀报告并收录文章;
(5)获国际认可的人工智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6)主持完成一项省部级及以上或国际大型人工智能项目,效益显著;
(7)主持完成三项及以上本单位重点项目,带来较好经济效益,总额不少于五百万元;
(8)列入国家或省部级高层次人才计划;
(9)其他本市急需紧缺的人工智能高层次人才。
四、认定流程与步骤
认定程序包括提名推荐企业名单、企业选拔人才并推荐、行业部门初审、材料报送至认定委员会办公室、专家组评议、委员会投票表决以及名单公示与证书颁发。具体时间地点由办公室通知。
五、施行时效说明
本办法自2019年7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申报前需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当前材料状态核对后再推进。
人工智能职称认定侧重实际贡献与产业引领,申报人需对齐材料链条,确保信息一致。核心看业绩与能力是否满足条件,建议先核对学历、社保及成果材料,再推进后续步骤。
申报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当前材料状态核对后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