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在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后,其子女能否在当地接受教育,是许多申请人关心的问题。根据现行政策,只有当人才本人成功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后,其未成年子女才可通过随迁方式一并落户,从而获得与上海户籍学生同等的入学资格。
若尚未完成落户,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则子女虽可按居住证积分或相关教育政策申请在沪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但无法享受与沪籍学生完全一致的升学路径(如中考、高考等仍受户籍限制)。子女能否“在上海接受良好教育”并享有完整权益,关键前提在于人才本人是否已成功落户。

对于希望通过人才引进渠道落户的个人,需满足上海市明确规定的条件:
1、在经认定的上海市重点机构工作;
2、岗位属于高管或核心技术岗位;
3、最近1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2025年度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即适用“三年两倍”标准)或3倍(适用“五年三倍”标准);
4、工作及社保缴纳满相应年限,且劳动关系真实、岗位职责清晰。
人才引进落户的审批主体为用人单位,申请需由单位发起,个人无法自行申报。同时,子女随迁须在主申请人提交落户申请时一并提出,不可事后单独办理。
很多人以为只要在上海工作、有居住证,孩子就能顺利入读本地优质学校,却忽略了户籍状态对教育权益的根本性影响。从居住证到常住户口,中间涉及单位资质、社保基数、岗位匹配、材料合规等多个环节,任何一个条件不达标都可能导致申请无法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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