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申请居转户对社保和个税的要求非常严格,不仅要看缴纳时长,更关注缴纳质量与合规性。
一、社保缴纳要求
1、需在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期间累计缴纳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84个月;
2、社保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本市社会平均工资的1倍。通常建议:前4年保持在1–1.3倍区间,后3年尽量达到1.5倍及以上。若后3年基数长期低于1.3倍,则必须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另一种路径是:前4年基数在1–1.5倍之间,且最近4年中有36个月达到2倍社平工资,此种情况下可不依赖中级职称;
4、社保基数应呈现逐年稳步上升趋势,避免短期内大幅跃升,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落户突击”,影响材料可信度。
二、个税缴纳要求
1、个税缴纳时间需与社保同步,在持证期间累计满84个月;
2、须依法据实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得存在偷税、漏税或虚假申报行为;
3、个税申报收入应与社保缴费基数基本匹配,两者推算出的月收入差距不宜过大;
4、不得出现大面积零申报或长期未申报记录;
5、审核时不仅调取近7年个税记录,还可能追溯至近10年数据,以全面评估纳税连续性与真实性。
关于“能否通过补缴满足条件”的问题,答案是否定的。
社保原则上不允许补缴(因不可抗力等合理原因导致的延期除外)。个税虽可通过复杂流程补录,但税务系统会清晰标注补缴记录,此类数据在落户审核中不予认可。原因在于:补缴行为属于事后人为调整,已失去反映真实劳动贡献的意义;同时,上海落户实行总量控制,在大量合规申请人尚无法全部获批的情况下,任何试图钻空子的操作几乎不可能成功。唯一可行路径,是提前规划、持续合规地满足政策要求后再提交申请。
徐先生的案例值得警惕。他持有居住证90个月,社保和个税均正常缴纳90个月,并已取得中级经济师职称,表面看完全符合基本条件。但在窗口审核中发现:其前4年社保基数仅为社平工资的0.6倍,远低于1倍底线;虽然后续3年提升至2倍以上,但因前期基数过低且缺乏合理过渡,被认定为“恶意调整”。前4年的缴纳时间被清零,需重新累计满7年方可再次申请。
这说明,居转户不仅要求“时间够”,更强调“过程稳”——社保与个税的连续性、匹配性、合理性缺一不可。
很多人以为只要住满7年、交满社保就能申请落户,却忽略了基数是否达标、增长是否合理、个税是否同步等关键细节。凡图人才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社保与个税记录是否真正满足居转户的完整政策链,帮助识别因基数偏低、断层跳跃或个税不匹配导致的退回风险,避免多年积累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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