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一、调档与档案核实要点
单位具备档案保管资质时,需按规定流程完成调档与核档;若不具备资质,则需确认申请人档案的保管地点及保管单位的跨地区流动人员档案保管权限。调档后,须依据系统中的核实表样张要求核查档案信息,填写表格并对勾选的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由申请单位出具调档函,将申请人人事档案调至本单位。
(2)严格按照系统中《人才引进调沪人员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的样张模板要求核查档案。
(3)填写核实情况表后,对勾选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要点
根据申报依据,如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需按步骤申请。学历认证可通过学信网获取电子报告或书面报告,电子报告包括《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设置为六个月;书面报告适用于2002年前学历或未在系统注册的学历。学位认证则通过学位网按流程申请,2008年9月后获得的学位通常半小时内完成认证,其余情况需人工审核。
三、国(境)外学历认证要点
申请人最高学历为国(境)外学历时,需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自行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完成后即可准备进行一网通办申请。
问:档案保管单位不具备跨地区权限怎么办?
答:需先确认档案当前保管地及该单位是否具备权限,如不具备,需联系具备权限的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问:学历电子认证报告有效期如何设置?
答:申请时需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有效期设置为六个月。
问:学位认证审核时间较长怎么办?
答:部分学位信息需人工审核,申请人可按系统提示上传材料后等待结果,期间注意留意申请状态更新。
完成调档核实与学历学位认证后,即可进入一网通办提交人才引进落户申请,建议提前核对材料完整性与信息一致性,确保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