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在上海人才引进政策中,“紧缺急需人才”的认定有明确范围,主要面向在上海市重点机构工作的三类人员,且均需满足相应的工作经历要求。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这类人才需在申报之日前,具备1年及以上与所学专业或岗位相关的实际工作经历。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申请人须为单位当前紧缺急需的核心业务骨干,且截至申报之日,拥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即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同样需属于单位紧缺急需的核心业务骨干,并具备2年及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历。
关于“重点机构”的界定,通常指经上海市相关部门认定的以下单位: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承担单位、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贸易型总部,以及这些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还包括本市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如成果转化成效突出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中,由主管部门推荐的重点用人单位。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及成果转化项目由市科委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贸易型总部由市商务委认定。用人单位需在项目认定有效期内且正常运营,方可申请引进相关人员。
很多人以为学历达标就能直接申请人才引进,却忽略了单位是否属于上海市重点机构、岗位是否被认定为“紧缺急需”、工作经历是否连续且匹配等关键细节。这些条件环环相扣,任何一个环节不满足都可能导致材料被退回。凡图人才咨询熟悉人才引进政策的审核逻辑,可为你免费初步评估当前条件是否符合“紧缺急需人才”的完整政策链,包括单位资质、岗位属性、学历匹配度及工作经历合规性,帮助你识别潜在风险,避免因理解偏差而延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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