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在上海申请人才引进落户,是否需要提供前公司的离职证明?答案是:不需要。政策明确要求的是你与当前上海用人单位之间真实、有效的劳动关系证明,而非与过往单位的解除关系文件。
根据现行政策,申报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时,核心材料之一是你与现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用以证明你在上海市重点机构稳定就业的事实。如果你刚毕业不久、首次就业,或从境外回国直接入职上海企业,更无需提供离职证明——关键在于当前岗位的真实性与合规性。

以下是人才引进落户所需的主要申报材料清单:
一、单位材料
1、引进单位出具的申请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3、验资报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单位资质文件;
4、事业单位还需由上级主管局出具申请函(一式四份)。
二、个人材料
1、《引进人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3、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4、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复印件;
5、户口迁入地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6、如涉及跨地区调动,原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需出具同意调出的商调函(西部地区需地市级人事部门发函);
7、体检表、结婚证、未婚声明、独生子女证等其他辅助材料。
关于落户基本条件,当前政策主要面向以下几类人才:
特别提醒:对于已婚申请人,若依据“本科35岁以下”这一条款申请,夫妻双方均需满足该条件,方可办理配偶及子女随迁;而通过博士、高级职称、紧缺人才等其他通道申请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通常可随调或随迁。
很多人误以为必须提交离职证明,其实政策从未将此列为必要材料。真正关键的是:你的现单位是否属于上海市重点机构、岗位是否匹配、社保是否合规缴纳、劳动合同是否真实有效。这些要素环环相扣,任何一环不达标都可能影响申报进度。
凡图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工作单位是否具备人才引进申报资质,协助梳理劳动合同、社保基数与岗位描述的合规性,识别因材料逻辑不一致导致的潜在退回风险。不确定你的条件是否完整匹配?不妨先做一次初步筛查。
不确定你的工作单位是否属于上海市重点机构?凡图咨询可提供免费初步评估,帮你判断是否满足人才引进落户的社保与岗位要求。